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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安徽省饭店业服务技能大赛
笔 试 规 则
一、选手提前15分钟凭本人身份证、选手证进入考场。不得携带书籍、纸张、包、手机等。
二、选手进入考场后,对号入座,将身份证、选手证统一放在课桌左上方,以便查对。
三、答卷一律使用蓝、黑钢笔或圆珠笔书写,字迹要整齐、清楚。
四、选手要尊重监考人员,如试题看不清楚时,可举手示意,由监考人员负责解释。
五、开考30分钟后,选手不得再进入考场。考试开始3 0分钟后,选手方可交卷离场。中途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。
六、笔试期间,选手及有关人员不得在考场附近谈论、喧哗。
七、考场内除监考人员和组委会领导外,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。
八、选手须独立完成答卷并保持考场安静。选手不准谈话、不准交头接耳;不准夹带或传递纸条;不准偷看或抄袭他人答卷。
九、选手如违反考场规则,取消笔试资格,所答试卷作废,成绩作零分处理。
十、笔试终了时间一到,远手应立即停止答卷,将试卷翻放后退场。退场时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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